☞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推进家校、家园共育的重要方式,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近日印发,提出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建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等17项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集中转学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要求,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小学1-4年级、初中7-9年级一律控制为标准班额)、其它年级存在大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